地租理论的地租分类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概述地租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历程马克思在其所著的《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入揭示了资本主义地租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原因等,构建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新古典主义城市地租理论的阿兰索地租模型阿兰索的地租模型是新古典主义地租模型中最杰出的代表,他将空间作为地租问题的一个核心进行了考虑,并首次引进了区位平衡这一新古典主义概念,同时成功地解决了城市地租计算的理论方法问题。
1、新古典主义城市地租理论的新古典主义关于地租、地价的论述的特点(1)对地租的概念,新古典主义将生产过程视为多种变量不断变化的过程,通过边际产品价格与生产要素价格的比较,对地租的本质含义进行阐述。即一个市场中的经济实体为追求最大的利润,多次进行扩大生产,每一次投资所产生的效益都会与上一次投资产生的效益之间要有一个差,这个差就是边际效益。(2)区位因素的重视和区位平衡概念的引入,使得新古典主义更具实际应用价值。
2、地租理论中同心圆模式的主要内容地租理论中同心圆模式的主要内容:描绘城市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形式为五个同心环状地带,核心为中心商务区,其余土地利用从商业中心区由内向外扩张。同心圆模式(Concentriczonemodel),又称为伯吉斯模式(Burgessmodel),是第一个模式解释社会阶层于城市内的分布。此模式于1924年由社会学家欧尼斯特·伯吉斯(ErnestBurgess)基于芝加哥的情况而创建。
3、概述地租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历程马克思在其所著的《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入揭示了资本主义地租形成的前提、条件和原因等,构建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马克思地租理论尽管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其基本原理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而言仍然适用,并对当前我国的农业发展给予了许多启示。一、马克思地租理论的基本原理及其在社会主义的适用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蕴含了许多精辟的思想,主要概括如下:第一,土地所有权是地租产生的前提,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存在着土地所有权。
可以说,“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lJ。土地所有者凭借对土地的占有而获取收益,这种收益在形式上表现为地租。反观我国亦有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4、新古典主义城市地租理论的阿兰索地租模型阿兰索的地租模型是新古典主义地租模型中最杰出的代表,他将空间作为地租问题的一个核心进行了考虑,并首次引进了区位平衡这一新古典主义概念,同时成功地解决了城市地租计算的理论方法问题。(1)模型假设条件:A、一个平坦的、没有任何地理差异的平原,土地质量处处相等,均可直接用于开发,并可在市场上进行自由贸易。B、买卖双方对土地市场都有充分的了解,卖方希望其收入最大,买方希望其愿望能最大程度地得以满足。
(2)阿兰索公式:阿兰索认为,家庭收入将用于土地投资、交通运输费用和购买其他商品(包括储蓄)。即:YPzZ P(t)q K(t)式中:Y收入;Pz其他商品的单位价格;Z其他商品的数量;P(t)距市中心t处的地价;q土地数量;K(t)距t处的交通费用;t距市中心距离。
5、地租理论在中国的应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经营制度既有本质区别,也有必然联系。本质区别在于农村土地的社会主义性质,也即农村土地的经营主体不再是地主私人,而是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的土地经营方式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经营方式都需要有土地经营主体,而土地经营主体的收益都得表现为地租的形式。
我们现在的土地经营方式采用的是土地承包方式,土地经营主体是农村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使用主体是农村承包户,土地经营组织的经济实现形式是土地承包费。土地承包费就是农村集体经营土地的地租收入。经营土地,就是根据土地的等级分类来收取不同数额的地租,以使优等地和次等地公平租税负担,从而促进土地的有效使用。这就是土地经营的含义,是经营土地的唯一的有效方式。
6、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论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一、农民是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马克思在《资木论》第3卷《导论》中说:在资木主义社会.“农业是山资木家经营”的。农业同工业一样受剩余价值的支配.都以榨取最大量的剩余价值为日的.“资木主义生产方式己经支配农业”。资木主义的一些生产条件.如在剩余价值规律驱动卜的自山竞争、资木在各生产部门阳J的自山转移等.在农业中也存在。
如果得不到或得到很少的剩余价值.宁愿放弃农业.把资木转移出来从事工商业等。马克思还说:“我们要谈的是资木主义生产发达的国家的农业地租。”几z;因此.实际上马克思所研究的地租理论具有普遍意义.它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卜地租的一般规律.对资木主义市场经济适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适用。我国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是其基木经济规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卜的农民像资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卜的农业资木家一样一也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追求利润.增加收入是其内在要求。
7、地租理论的地租分类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绝对地租既不是农业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与其个别生产价格之差,也不是各级土地与劣等土地之间社会生产价格之差,而是个别农业部门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之差。因此,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才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绝对地租的实质和来源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它不过是由农业资本家手中转到土地所有者手中了。形成级差地租的条件有三种:①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别;②土地位置的差别;③在同一地块上连续投资产生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马克思按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不同,将级差地租分为两种形式:级差地租第一形态(即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第二形态(即级差地租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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