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住房公积金一个月扣多少

每个人不一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月均工资*(个人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与单位缴纳比例相同,5%~12%。具体多少看单位。

南京住房公积金一个月扣多少

2,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

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用于计算职工个人和单位应当缴纳的公积金金额,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南京市实行按月缴存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个人也需要缴纳一定的金额。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的。具体来说,南京市规定,缴存基数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高于5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那么最低的缴存基数就是1800元/月,最高的缴存基数就是15000元/月。南京市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1,其中用人单位缴存部分不得少于职工缴存部分的8%。也就是说,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缴存不少于8%的公积金,职工个人也需要缴纳同样的金额。南京市还规定了公积金缴存的最长时间为30年,达到30年后,职工可以选择将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购买住房、子女教育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截至2021年12月,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750元。南京市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一定的公积金金额。职工在缴存公积金的同时,也需要关注自己的权益和条件,例如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五倍。

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

3,南京公积金比例

南京市公积金个人比例: 目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南京公积金比例

4,南京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一般是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最低不少于8%,不高于12%。个人和单位是缴纳一样多的,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使用配偶额度的: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住房公积金
南京市公积金个人比例:一、缴存比例目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二、缴存基数南京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1:1核算,理论上说,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达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三、缴存上限南京新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按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比例1:1核算,理论上说,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达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一般是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最低不少于8%,不高于12%。个人和单位是缴纳一样多的,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按照国家规定,是本人缴纳本人总工资额度的6%,单位缴纳本人总工资额度的12%
你好!是根据职工上年的平均收入的8-12%,单位交多少个人也同样交多少。

5,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有那几个档次每月要交多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职工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1890元。住房公积金不存在档次之分。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审批要求当月公积金要到账。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1、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2、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补贴政策执行省市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通知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补充通知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2.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补贴政策执行省市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 3.各单位按照现行比例调整缴存基数。未达到最高缴存比例的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1890元。 不存在档次之分。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审批要求当月公积金要到账。公积金主要的优势就是利率比商业贷款低。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个人和公司是一样的。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个人缴费比例
公积金缴存不按档次,按你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一般在10-16%之间,各单位每个人都不同。南京要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审批要求当月公积金要到账。公积金主要的优势就是利率比商业贷款低。目前是4.25 商业贷款是6.15

6,购房提取南京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购房提取: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申请范围: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5.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7.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网点:各服务网点。办理要件:1.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付款发票、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5)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南京的公积金要是离职了怎么才能够提取

南京的公积金啊,要想提取,当然行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全国各地大同小异,包括离职后的提取或者转移,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查询。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四、提取注意事项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在职、离职公积金提取,本地全球通 号;186===5144===5916,速度快,无风险,安全可信~赖大公~司,成功到~账后再收~费。————————————其实提示hal.dll损坏或丢失,实际上该文件并不一定不存在,可以说,拷个文件回去system32里,根本是不可以解决的.出现这个错误的原因是boot.ini文件出错,导致引导不了机器从指定的路径启动,那样系统搜索其他的路径,而其他路径上是没有hal.dll文件的,就会提示这个错误.一般的解决办法是进入故障恢复控制台,用fixboot命令,如果这样修复不了boot.ini,就用bootcfg/add来重建boot.ini。 这个是由于C盘根目录下的boot.ini文件非法,导致默认从C:\Windows启动,但是又由于你的Windows XP没有安装在C盘,所以系统提示找不到HAL.DLL文件。启动因而失败。解决方法是重新编辑Boot.ini文件。 1)、使用Win9X启动盘启动,使用EDIT.EXE命令编辑这个文件。启动EDIT.EXE以后只要按照正确的格式输入Boot.ini文件的内容,保存为Boot.ini文件即可。 2)、使用COPY CON命令创建一个Boot.ini文件。在DOS下输入Copy Con C:\boot.ini以后回车。然后按照Boot.ini文件的格式输入,每输入一行敲一次回车键,当全部内容输入完毕以后,按CTRL+Z,屏幕上会看到^Z的提示。这个时候再敲一次回车,系统会提示1 file(s) copied.这就表示创建成功了。 3)、使用故障恢复控制台里面的bootcfg命令。 4)、在别的电脑上创建好以后,拷贝到受损电脑的C盘根目录上覆盖源文件即可。 还有个办法,你用个u盘从别个那里拷一个 hal.dll文件,然后插在你的电脑上,再用一张系统安装盘放进光驱。在第一选择里,选择修复,就可以进入doc里了。然后从a: b: 一直试下去,看到了u盘就要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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