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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该如何区别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 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 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该如何区别

2,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2、定金必需是书面形式,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订金不用必须是书面形式;3、定金交付容易,要回是很难的。交付定金时,需要注意“定金一律不退”的条款。如今的社会发展越来越迅猛,很多人就开始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更多的人都想着买房。不过在买房之前,购房者是需要支付一笔定金或者是订金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2、定金必需是书面形式,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订金不用必须是书面形式;3、定金交付容易,要回是很难的。交付定金时,需要注意“定金一律不退”的条款。4、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规定有限制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没有要求限制。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3,什么是订金什么是定金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回答者: dodo779 ))

什么是订金什么是定金

4,定金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5,定金和订金的含义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而订金不是。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买卖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方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对违约方来讲,如果是接受定金者要双倍返还. 订金:如果交付方违约,订金没收.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原价返还订金给对方.常用于承揽合同,服务合同.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 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6,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区别:两者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律概念,而订金一般是习惯性用语。两者功能不同:定金可以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如定金的给付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拒绝履行合同,则无权力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两者数额限制不同:一般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可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而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未限制。定金和订金区别有:1、两者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律概念,而订金一般是习惯性用语。2、两者功能不同。定金可以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交付定金后,如定金的给付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拒绝履行合同,则无权力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的事先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无约定的,则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是预付款。4、两者数额限制不同。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可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而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未限制,完全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在租房,买房的时候,往往都会涉及到定金,如果你没有预先给个定金,有可能房子就会先给别人抢走,可以说,定金是一个担保。但有时候人们会把订金误认为定金,事实上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只是一种支付手段,没有担保性质的。在商品房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贷前,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并且该定金要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定金是可以被购房者用来抵作价款或者直接收回的。但要记住,不要因为贪方便而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争执,该定金是不受法律保障的。那么订金又是什么呢?实际上订金具有的是预付款,它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吃亏的,往往有些开发商就针对购房者这点无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把定金改写成订金。虽然说就一个字的不同,可它们之间偏偏就存在一种异同。同就同在如果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他是无法要回定金或者订金的,等于直接给了开发商。不同在于,如果签订的是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他是要返回双倍定金的;但如果签订的是订金,开发商违约了,开发商是不需要返还订金的,如果遇到价高者,开发商可以随时违你约。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是哪种金,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购房者可以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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