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小区物业问题

你提的问题比较模糊,这种事通常是动用维基基金来修的,若无维修基金就要广大业主分摊,而且也要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才可,还要将水泵维修费用公示,所找维修单位应该不少于三家,也就是说要有三家以上的报价才可,不知帮到你没有?
这个问题应该是要大家商洛后交吧! 具体的你可以问问: http://guide.800j.com.cn/

小区物业问题

2,物业问题投诉什么部门

投诉物业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问题投诉什么部门

3,物业业主的投诉一般有哪几种常见的

最常见的是居民投诉的事情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最常见的如车位被占1、物业不作为投诉,比如楼内有人散发小广告、邻里纠纷、停车管理的投诉;三是维修人员态度。2、安全投诉。比如临街住户嫌外面车辆过往的噪音扰民、维修过程被投诉3,常见于用住宅开办公司或其他商业时,对房屋质量4、维修投诉、仪容仪表,由于物业无力解决而被投诉,却会被业主以物业不作为而投诉;二是维修没修好被投诉,这件事物业自然没有解决能力、有陌生人敲门等等5,导致被投诉。多在新房入住初期,物业协调不力,一是维修不及时被投诉、房间设备设施质量问题的投诉6、质量类投诉7、扰民投诉。维修投诉分三类,邻居们的投诉

物业业主的投诉一般有哪几种常见的

4,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落实,造成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兴建、保养等问题难以解决;制度不健全,管理秩序混乱;管理者与业主之间权责利不明确,影响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法律分析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小区内失窃、抢劫等治安管理是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而且业主在和物业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合同时,对委托管理的事项、标准、权限、管理费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逐项明确地指示,特别是对保安服务、车辆停放管理等极易引起争议。发生争议后,业主往往以财物失窃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以已履行相关防范义务为由来进行抗辩。收费与服务水平不适应。许多物业管理公司不与业主协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而提供劣质服务。一些物业公司在保洁工作、维修养护、安全防范等工作上不能到位,而物业管理公司收费并未降低,引起业主的反感。他们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表示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业主不懂法,平时不注意收集、保全证据,导致诉讼中举证难、维权难。对涉及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与业主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并不知晓。不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瑕疵导致渗漏使业主遭受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不知楼上业主的过错导致楼下业主房屋遭受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诉讼中业主往往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5,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

个性化管理:一、是个性化管理,即在常规性管理工作之外,针对单个业主的单元物业所提供的一种特别管理,如对每户建立独立的房屋维修记录档案 ,独立中央空调保养维修记录,给排水、电设备维修记录等,根据不同的运行情况拟定检修计划 。二、是个性化服务,即在常规性服务之外,能够针对业主特殊需求提供服务,以满足业主对物业使用功能的不 同需求 。
个性化服务相当于特约服务,要收钱的 优:能有效地帮助你一些急事 缺:要钱 规范化服务 :保洁 保安 绿化 美化 公共实施的保养与维护
个性化服务 就是突出本物业的特点 规范化服务 就是包括 保洁 保安 绿化 美化 公共实施的保养与维护 缺点 就是前期开发商留下的质量问题 总之呢 物业和业主之间可定纯在问题 问题的肯本就是前期的质量问题 或者与当时买房时说的成若不一样罢了。

6,物业管理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物业管理常见纠纷一、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实践中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派自己的“人马”管理楼盘,未办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手续,未与业主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等等。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时应注意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除应办理有关企业登记外,还应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收费资质,并领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对不具备法定资质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并产生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限期物业管理企业补办相关证书,并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证书补办前的物业费用只按合理成本收取。二、物业费用标准问题物业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及与服务相适宜的原则,收取标准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政府指导价,确立费用时应以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成本为基础,以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进行综合测算;而其他住宅,必须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议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就物业管理达成协议,表明当事人对物业管理的事项未约定,对收费标准、缴费方式也未约定,因而当事人之间服务合同关系不成立;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了管理,并因此而受到损失,可参照民法通则中的无因管理原则处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酌情给予其因提供服务而受损的、相当于损失数额的经济补偿。三、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处理此类纠纷要从实际出发,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属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由业主委员会责成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现行服务的质量状况,适当减少业主的应交服务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责成相关业主支付其应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如果属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业主可要求物业提供物价审核的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认定乱涨、滥收,业主有权拒付。 此外,在处理此类纠纷过程中,还应特别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四、物业管理企业违约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未经业主同意,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或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等等。物业管理企业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属于违约行为,应责令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物业管理企业违约将物业共用部位自营或出租他人经营或安装广告牌的,应责令其立即恢复原状,给业主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企业理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物业管理企业利用物业设置经营性设施,应当征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设置的经营性设施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一部分应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另一部分应纳入维修基金。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的,因其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故对其发包行为应认定无效,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五、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引发的纠纷的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为迫使业主交纳管理费,在业主不能按其要求交费的情况下,经常采取停电、停水、停气等措施。此类纠纷,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欠费的可以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的,应从其约定。在无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收费项目的不同特点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主要分为为业主提供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公共*的费用,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以及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仅拖欠公共*或特约服务的费用,而未拖欠公众代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不能采取停水电等措施,否则即为侵权;业主或使用人拖欠应交纳的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费用,使物业管理企业为此未能代交有关费用,致使供水、电、气等部门停水、电、气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7,物业管理案例分析题

我当做再考一次物业管理实务。案例4:物业公司只承担最多20%的责任,理由是物业公司未尽到部分管理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5岁的孩子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没有管理好孩子应当负主要责任。案例:6: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警示牌,物业公司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案例7:价格法规定,此收费没有经过当地物价局批准是非法收费,如果经过当地物价局批准同意收费所得除去必要的交通设施维修费、车管员工资外全部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是建设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案例9:物业公司没有责任,是楼上业主侵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规定物业公司可以起诉该业主缴纳物业费和滞纳金。案例10:(一)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二)物业公司提请开发商尽快修复,(三)提请当地公安、街道办进行综合治理。案例11:没有责任,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不能确保单位、个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的义务。案例12:物业公司做法不合理、不合法,因为在物业费的测算中已经包括空调电费,物业公司出于节能的考虑可以制定合理的运行方案,我赞同业户的观点,物业公司不得在另行收费,业户提出自行加装空调是不合理的行为,破坏了外立面和造成大厦整体用电的不平衡。案例17:业主的说法正确,大堂的面积已经分摊,属于业主的共同财产,物业公司出租共有部分应当经过开发商或业主大会同意,收益除去必要的开支外,纳入专项维修资金。建设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案例18:此说法不对,受益8户不能代表整幢其他业主没有受益,应当是经过业委会同意由整幢业主分摊维修费用。法律依据同上。以上代表我个人观点,有不妥处请同行提出宝贵意见!给我评分。

文章TAG:物业物业问题  小区物业问题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