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原因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由什么机关鉴定

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具体见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由火灾发生地消防部门负责调查。

火灾原因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由什么机关鉴定

2,如何从火灾现场判断火灾原因

其实不同原因判定方法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而方法又很多,无法一一列明。。你看一下。。http://www.fireren.com/article/more.asp?typeid=1&classid=5&sss=火灾调查

如何从火灾现场判断火灾原因

3,如何申请火灾原因重新鉴定认定

魏民就此咨询了有关消防人士。据他们介绍,当事人对济南行政区域内公安消防机构鉴定(认定)的火灾事故原因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认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鉴定(认定)。申请人应首先领取并填写《火灾原因重新鉴定(认定)申请书》,连同有关材料和物证送交受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所提交的材料、物证,受理部门对火灾原因重新进行调查鉴定(认定)后,出具《火灾原因重新鉴定书》或《火灾原因重新认定书》。这一重新鉴定(认定)为最终鉴定(认定)。

如何申请火灾原因重新鉴定认定

4,火灾原因认定

不是所有的原因都可以明确查清的,这样的结论很正常。排除电线引起火灾就是说负责电线养护管理的人员可以免责;不排除其它火种引起火灾的可能,就是说除了电线引起火灾,其他人为或自然原因导致的火种都有可能,那么管理员就需要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之内承担责任了。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地方着火,你们是哪一方,你们有多少管理责任。只是这样说是没办法分析的。
根据公安部108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条“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因此,消防部门出具的该火灾事故认定书,应当属于火灾原因无法查清的一类。即使未过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估计消防部门也不太可能给其他结论。你应当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因为你公司火灾原因还有不排除用火不慎、雷击、外来火种、静电等原因,也不排除人为放火的可能。当然也未认定为人为放火。既然为确定为放火,当然应当赔偿。

5,问352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如何进行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2)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5)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开展消防技术调查,形成消防技术调查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大以上的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起火场所概况;②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③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情况;④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分析;⑤防范措施。火灾事故等级的确定标准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6)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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