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5、查封的房子变成预查封有什么影响吗

预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尚未进行权属登记、但将来可能会进行登记的房产进行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性登记。2004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法发(2004)5号《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涉及房地产案件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和协助执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较为全面地规定了执行和协助执行房地产的主体行为,对房地产的查封、预查封以及查封冲突时的轮候等房地产执行制度均有一系列创新性的规定。

6、查封和预查封登记有哪些区别?

查封登记和预告登记都属于限制登记的一种。目前限制登记尚未列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登记种类;在物权法的立法中,也只是对限制登记的一种预告登记作了规定。查封登记是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权利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了房屋,而当事人尚未向权属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由执行法院向登记机关提供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登记机关对该房屋的权属直接进行登记,然后再予以查封。

查封登记分为两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转移登记。这一部分基本上与正常的转移登记相同,只是这种登记并不是按正常的登记程序由权利人提出登记申请;而是由执行法院向登记机关提供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相关证明或法律文书,由登记机关直接为之办理转移登记。第二部分是待这一登记成立之时,同时对该房产权利予以查封。登记机关直接为权利人办理转移登记后,要不要制作权属证书?

7、预查封和查封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的财产权属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而预查封并不能限制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履行时,基于正当合法的理由予以解除,当商品预售合同合法解除时,房屋不再是预查封对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8、预查封与查封的区别

【法律分析】查封登记,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将查封或者预查封的情况在土地登记簿傻上加以记载的登记。预查封登记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尚未取得产权登记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作出查封裁定,在取得权属登记时,转为正是查封。预查封针对的对象实际上仅是被执行人将要取得的财产,查封的是被执行人的预期权利,在土地、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转为正式查封登记。

在人民法院预查封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预查封的财产,有关部门也不得办理转让、抵押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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