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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取暖费是多少钱一平米啊

天然气供暖是30元每平米,燃煤是24元每平米。
30元/平米

请问取暖费是多少钱一平米啊

2,供暖的采暖费大概要多少钱

集中供暖正在改革中,现在又16.5和19.5两种价格。
这个是按照平方米计算m。这个一般都会按照每平米二十二元记算的。但不知道你家为多少平方米了。

供暖的采暖费大概要多少钱

3,暖气收费怎么算的

建筑面积x75%,然后根据地方取费单位平米价格相乘得出是每月价格,最后供暖几月再乘以几个月。
你好应该是这样的建筑面积的90%(建筑面积*0.9)*供暖天数*每天的每平方的单价

暖气收费怎么算的

4,的取暖费是怎么收取的

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以下为北京、济南、哈尔滨三个城市的暖气片收费情况。北京2016暖气费标准: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2.济南2016暖气费标准:本年度的取暖单价仍将按照济南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居民住宅取暖费每平方米26.7元(按套内面积),非居民住宅取暖费每平方米39.8元。3.哈尔滨2016暖气费标准:市供暖期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居民供热费为使用面积40.35元/平方米。

5,采暖费一平米多少钱

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可以。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一百平米的房子一冬天的取暖费(一平米是20元)是2000元。
按取暖方式不同,价格也不一样,居民与非居民价格也不一样,是按建筑面积计算。以昌平区举例如下:(一)市热力集团供暖价格(二)锅炉供暖价格1.燃煤锅炉供暖价格2.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暖价格注: 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元/千瓦时(55.56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若是有相关调整,可以在当年取暖前。可以上各区的部门官网,民生服务里进行查看具体通告。对于补贴的事,每年政策不一样。需要在取暖前留意
采暖费补贴的市民缴费标准应该是26元/平方米没有采暖费补贴的缴费标准是23.3元/平方米。望采纳
不一定,根据不同城市,不同采暖类型,由市政部门在采暖季之前公布。我们是北方某四线小城市,高温供暖,每平米每月5.5元,采暖季是4个月,所以一个采暖季是22元。有的自己烧锅炉的地方稍微便宜一点。低保户更低,有补贴。当然我们省城要贵一点。
按小区等级收费,我家小区每平米29

6,采暖费怎么回事

1.标准是大连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 ,08年七月份开始的标准是2353*2%=47.06,按月缴费。2.单位缴费,本人不缴费。 3.单位交的这部分费用是保障员工退休以后的采暖费补贴待遇的,现阶段取不出来。单位缴费的话在社保有缴费记录,不存在个人帐户的问题。 4.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一项是大连独有的政策,由缴费范围内的企业为大连市内四区和旅顺金州城镇户口的员工缴费。外地户口的人不在这个政策范围内,再说了,外地户口的将来在不在大连退休都不好说呢,不在大连退休的话根本就没有这块待遇,所以才会规定外地户口的不交采暖专项资金这项费用。
问问公司是怎么回事,不行就上告,总会解决的
按照供热部门的规定,在室外温度高于本市采暖设计最低温度零下 9℃的时候,居民室温低于 16℃但高于 12℃的,方厅温度低于 14℃但高于 10℃的,收取半费;居室温度低于 12℃的,方厅温度低于 10℃的,不得收费。如果因为维修不及时而造成设施故障不能排除,导致的用户室温不达标时,应该按照不达标天数减收采暖费。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城市供热条例》中规定,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但时至今日,哈尔滨市仍未出台热能损耗补偿标准。居民和供热企业在补偿标准上争执不下。供热企业提出,热能损耗补偿标准无据可依,收30%至50%是行规;热用户表示,标准没有出台,收30%实在让人无法信服。 闲置房不用热 也交30%热费? 又一个供暖期即将来临,家中有两三套房屋的市民,希望与供热单位协商,给闲置的住房停热。但供热企业要求居民交纳供热费总额3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 于女士在哈尔滨市信恒现代城有一处使用面积230余平方米的闲置房屋,全额缴纳热费需8000元左右。前不久她向该小区供热单位申请停热,但供热企业却要求她交热费总额30%的热损费。于女士不理解,我不用热,为什么还要让我交2400元的热费呢? 道外区保障华庭11栋4单元的李女士在该小区还有一处闲置住房,准备申请停热,供热单位也让她交30%的热损费。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松北区的闲置房屋比较多,居民要求停热的情况非常普遍。松北区玉田小区2栋的周先生今年冬季也不准备在该小区居住,希望与供暖单位签订停热合同,他也同样遇到了停热交费的问题。 居民自供热 也要交费? 道外区红旗小区的于女士在小区内开了一家鲜货店,冷柜每天散发的热量,再加上一个大功率的热风幕,基本就可以过冬了。于是,她在9月份向该小区的供热单位提出了停止供热的申请,但供热单位要求她必须交纳热费总额30%的热能损耗费,才允许停热。于女士要求供热单位拿出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但供热单位无法出示。 于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居住的小区今年进行了分户供暖。该小区的物业单位前不久在居民楼单元门贴出通知,说居民如果停热可以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但要交纳30%的热能损耗费。 为此,她咨询了哈市供热主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目前,供热部门已向物价部门提交了热能损耗补偿费的收费建议,物价部门尚未制定收费标准。 对此,于女士不理解,我不用热,也不影响楼上的居民用热,为什么还要交热费? 市民郭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小区供热质量一直不好,她母亲70多岁了,每年冬天都挨冻。他想停热,安装电热膜,以保证室内温度。但仍要交30%的热费。他认为,自己供热,不吸收楼上和楼下居民辐射的热量,不该交纳热费。 要求全额交费 停热受阻 香坊区三辅三道街职工大院的居民景女士因工作关系,今年冬天要去外地长驻,家里的住房便闲置起来。于是她向该小区的供热单位申请停热,得到的答复却是:全额交热费。 景女士表示,她所居住的小区2004年实行了分户供暖,今年政府要求签订供用热合同,更明确了热是商品的属性,居民有买或不买的权力。今年不用热,就不应该让她全额交热费,交30%以下还可以勉强接受。“关个阀门就那么难吗?”景女士对此十分不解。 同时,南岗区的邱女士也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两年申请停热均未果。邱女士三年前在南岗区四季芳洲小区买了一套住房,但一直没有入住。进户时交了一年的热费。去年准备停热时,被负责收取热费的物业公司拒绝,理由是申请晚了,她被迫交了全额的热费。今年9月初,她又向物业公司申请停热,没想到又被拒绝了,还是让她全额交热费。这次的理由是,供暖单位与物业公司有协议,必须按照全部供暖面积结算热费。 供热企业和居民 热盼标准出台 记者采访了哈市部分供热企业负责人。这些负责人均表示,居民停止用热后,天棚、地板、墙壁等仍向用户间接传导、辐射热量,而且维护管线设施也要增加支出,因此停热的居民应该交纳一定的热能损耗补偿费。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中规定了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但到目前为止,哈市还没有出台补偿标准,收取热能损耗费无据可依,各供热公司就暂按30%至50%的比例收取,但在收取热费的过程中常受到居民的质疑。供热部门承诺,有关部门出台热补标准后,他们将“多退少补”。 供热企业和居民都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制定热能损耗补偿标准,让老百姓明白交费。 相关链接 ◆大庆市根据《黑龙江城市供热条例》规定,要求需要停热的市民在采暖期开始前30日向收取其热费的收费员提出申请,由收费员协助用户到收费中心交纳本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作为热能损耗补偿费(供热主管部门规定),并由收费员给用户开具相应正规票据,并同用户一起持该票据到维修大队办理申请停热手续。 ◆虎林市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分户控制报停用热户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普通用热户收取应缴热费总额的20%,地热用户收取应缴热费总额的30%。 ◆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含1个采暖期),可以向供热单位提出停热申请。热用户应在采暖期开始前3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按采暖费总额的30%交纳费用。 ◆《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用户需要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前一个月内,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共用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针对未分户控制的用户提出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书面申请,需要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进行施工处理。停热不收取施工费用,恢复供热时应当支付施工材料费及人工费。(赵政府):职工采暖费年内有望“暗补”变“明补” 供热收费标准调整 每平方米上涨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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