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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后怎么办

还没碰到过,总不会不让你住吧
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

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后怎么办

2,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是怎么处理的

房子肯定是你的,。土地的话,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的话自动续期,但具体怎样续期未作规定,也就是说,没有法律规定,非住宅用地,还没说,也就是可无偿收回……看地方法规了。法律上对土地利用的模糊也是目前高房价的一个原因。
是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但屇时现在的业主绝大多数都不在人世了.所以这个问题应由后人决定,
好像到时候再给点土地租金,房子还是你的,只是下面那块地不是你的,不过现在房子到了年的话早就换了,不用担心这个问题的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都是说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土地规划管理规定,自土地拍卖后算起,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所以房子建好后到我们手里住就没有70年那么多了。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是怎么处理的

3,房子年限到了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 70年后房屋坐落土地 自动延期70年(商业就是40年 其他的就是50年) 但是房主必须续交70年土地出让金 具体的金额和缴纳办法 目前国家还没公布如果是房子使用年限到了就成危房了 该拆迁了 到时会给你徒弟使用权补偿金和房屋拆迁费——拆迁费应该很低 因为房子本身折旧几乎没价值了您 不要把房屋年限和房屋坐落土地的年限搞混哦
如果是“房”到了年限(即房屋设计使用寿命),要请房产部门鉴定,能继续使用的,可不换证继续居住;不能居住系某级危房的,可申请原址重建。鉴定费按规定面积收费,各地不一。如果是“地”到了年限(即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不换房产证,直接到地区土地管理部门续缴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在原土地证上注明,也可申请换证的。这要按当地土地级差标准乘以面积来计算。

房子年限到了怎么办

4,房子到了使用年限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房”到了年限(即房屋设计使用寿命),要请房产部门鉴定,能继续使用的,可不换证继续居住;不能居住系某级危房的,可申请原址重建。鉴定费按规定面积收费,各地不一。如果是“地”到了年限(即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不换房产证,直接到地区土地管理部门续缴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费,在原土地证上注明,也可申请换证的。这要按当地土地级差标准乘以面积来计算。
物权法规定 70年后房屋坐落土地 自动延期70年(商业就是40年 其他的就是50年) 但是房主必须续交70年土地出让金 具体的金额和缴纳办法 目前国家还没公布如果是房子使用年限到了就成危房了 该拆迁了 到时会给你徒弟使用权补偿金和房屋拆迁费——拆迁费应该很低 因为房子本身折旧几乎没价值了您 不要把房屋年限和房屋坐落土地的年限搞混哦

5,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一、住房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1、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2、房屋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算起的,而且房产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什么是房屋所有权证呢其实所谓所有权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3、产权70年指的是对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二、房屋产权到期该怎么办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6,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7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物权法》规定会自动续期,至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但要清楚一点,地上的建筑物属于私人产权,一定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于所有人名下的
您好!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望采纳
所谓产权到期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因为房屋是所有权,只要存在就可以使用。物权法规定居住宗地到期自动续期,但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怎么续期,但是我国法律又规定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为有偿供给,所以最有可能续期方式是土地权利主体及权利性质不变,但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应该按市场价收取。当然以上只是一种合理的猜测,具体得咨询当地国土局。如果是非住宅用地就比较麻烦了,那就得公开招投标了,价高者得,同等价格原使用权人优先购买。以当地国土局政策为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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