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楼市调控:不对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发放贷款9月23日晚间,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据报道,过去的一周,长春楼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均价为8540元/㎡,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大经路1130号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销售咨询电话:综合部: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8楼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综合科: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受理科:、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5楼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南银瀑广场东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3楼。

1、2021年长春首套房贷利率

2021年各大银行房贷利率是:1、建设银行首套利率:5.9%(LPR 125BP)二套利率:6.35%(LPR 170BP)2、工商银行首套利率:5.9%(LPR 125BP)二套利率:6.1%(LPR 145BP)3、农业银行首套利率:5.8%(LPR 115BP)二套利率:5.95‰(LPR 130BP)4、中国银行首套利率:6.35%(LPR 170BP)二套利率:6.5%(LPR 150BP)目前我国比较大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这些比较大的银行贷款利率都是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础的的。

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为利率4.9%;使用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2021年4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长春房价已经开始下降了吗?

降下来基本不可能了,平均要5000左右吧。据报道,过去的一周,长春楼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均价为8540元/㎡。报道称,上周长春商品住宅新增供应面积为5.56万㎡,环比上涨123%;供应套数562套,环比上涨225%;商品住宅市场成交面积为15.23万㎡,环比上涨1.9%;成交套数为1477套,环比上涨4.1%;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均价为8540元/㎡,环比下降0.8%。

从成交量方面来看,进入4月份以来,长春周成交量处于一个较为稳定的阶段,市场产品以改善类居多,成交波动幅度不大。分析人士表示,从区域成交均价来看,本周仅有4个区域成交均价上涨,成交量排行前三南关、宽城、高新北均出现成交均价下降。进入五月,各项目加快推新节奏,长春商品住宅市场目前又以改善型产品为主,“8”字头的成交均价将持续下去。

3、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咨询电话:办公地址:大经路1130号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销售咨询电话:综合部: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8楼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综合科: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受理科:、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5楼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南银瀑广场东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3楼。

4、长春楼市调控:不对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发放贷款

9月23日晚间,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其中提到,要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而且,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价格,非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首次申报的商品住房价格。

限自持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在自持期限内用于住房租赁经营,不允许上市交易,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另外,在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上,将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时序,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10%以上。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履约合同,定期开展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检查。

5、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当事人及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双阳区除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房地产开发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设的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计划、规划、土地、工商、房地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房地产开发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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