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来源:整理 编辑:五合装修 2023-03-20 03:28:05
本文目录一览
1,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对于物业公司法律法规大体包括:1、《物业管理条例》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4、《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5、《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6、《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7、《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物业建筑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9、《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0、《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其他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保安服务管理条例》(3)《民法典》(4)《消防法》(5)《立法法》(6)《电力法》(7)《邮政法》(8)《劳动法》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三)环境卫生的管理;(四)绿化管理;(五)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六)车辆秩序管理;(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能不交物业费吗一般来说业主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出现下列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一)业主在还没有收到房子之前,物业就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二)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三)物业公司要求交纳水电煤气等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费用的,可以拒绝。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一般来讲,小区的外部围墙做商用,其获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4,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5,物业服务相关的十部法律法规
你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共七章七十条。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3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4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5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6第六章 法律责任7第七章 附则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实施细则,有物业管理释义,这个你可以百度搜索一下。
7,物业管理法规有哪些
我国《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3f46b320100t1uc.html《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2003年9月1日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5号令,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业主大会规程》(建住房【2003】131号)、《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修正(2001年8月15日修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中国的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观念和意义的理解还不是很全面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很广泛新出台的《物权法》算一个其他常见的合同纠纷等问题均可以参照宪法等拿居住物业来说吧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之前都会同全体业主签定《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等一些合同,这些东西一般都是范本,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明确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或某一方侵害了另一方或小区整体利益时,另一方可根据公约等合同的约定进行起诉。说白了,只要合理,一切照合同说话!还有,各个地方政府会出台一些地方性的政策法规,例如原来北京市实行一个《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现在的物业管理条例(诸如此类的一些东西在建设部网站能了解到)。http://www.2688.com/Shop/dProduct.aspx?Pid=996839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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