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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问题

首先有两个前提就是你是本地户口并且有经济适用房指标。 如果具备这两个条件了,就可以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了。具体步骤如下: 1、买卖双方谈好成交价格,并签定合同,此合同自行保留。 2、签定另一份合同,此合同价格为卖方当时的购入价格,此合同用来交税及过户。 3、如果你的指标面积小于欲购买房屋,还需要交纳超出部分的综合地价款。 另外你如果没有指标就别买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了有很大的风险,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不能正常过户,付了款没产权您说有风险吗
经济廉价房子 是国家为了满足城市底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提出的福利政策! 例如没有工作 下岗工人!老年夫妇!等! 所以只要你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 你可以到房管局去申请办理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问题

2,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规定?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规定

3,经济适用房买卖问题

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上市了。 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的标定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在标定地价明确前,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缴纳。 你需要先缴纳,才能进行交易。不过嘛,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管怎么加钱,最终付出的更多的还是买房人。 房屋过户,需要交: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这个目前很多地区还没有出台!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550.00元。(买方承担) 7、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交易额1.9%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未满5年的房屋还有营业税,不过,你既然5年的经济适用房就没这个问题了

经济适用房买卖问题

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一般3到5年内不可以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当按照同时间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差价的4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交纳如下费用: 税费 在交易过程中: 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减半即按2%收取; 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房屋买卖交易的手续费为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款的2%。 在申办产权过程中: 5、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6、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7、印花税:每件5元 如买方通过银行贷款付款的,需支付的费用除利用公积金贷款不须支付评估费用外,其它与上述商品房所交费用一致。 物业管理费 按《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价房字〔2000〕第163号)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收取。 具体需咨询当地房地局
你好,楼主。很幸运看到你的问题。但是又很遗憾到现在还没有人回答你的问题。也可能你现在已经在别的地方找到了答案,那就得恭喜你啦。可能是你问的问题有些专业了,没人会。或者别人没有遇到或者接触过你的问题,所以帮不了你。建议你去问题的相关论坛去求助,那里的人通常比较多,也比较热心,可能能快点帮你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也能够帮到你!谢谢祝你好运~! ......................
当然可以买。
可以。有时间限制,购买以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出售

5,请问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谢谢分享 希望能帮助您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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