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公积金,昆山住房公积金
来源:整理 编辑:五合装修 2023-06-14 07: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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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住房公积金
除了节假日,其他工作日都可以的,年底一般月中就扎帐了要去两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要申请,然后一定期限后才可以提取。
2,昆山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一、昆山公积金贷款上限多少? 首次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45万元。第二次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二、昆山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3,请问昆山住房公积金怎样领取只领不退我现在是租房自住的
您可提供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公积金卡、身份证、单位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到昆山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填写《昆山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有关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问题请咨询昆山公积金分中心,电话:57576200。
4,昆山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法律分析: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位于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昆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昆山住房公积金在那取地址
你好,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公司离职证明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本子就可以了你好。请问今天办完离职了。。明天能不能去提取住房公积金。。。。呢你好,取公积金昆山前进东路586号可以乘106或107可以到你好,离职后带上离职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去取就行了,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坐106路公交车到微盟电子附近下车就到了你好,离职后带上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去取就行了,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在微盟电子附近
6,昆山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昆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交106路到微盟电子下,对面中材大厦底楼就是。地址:前进东路586号中材大厦底楼一般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7,昆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只要你是公积金贷款 就可以签署那个委托还贷协议,这样 他每月就自动从你的公积金帐户里面扣钱。你到公积金中心
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须知
一、办理银行
在下列银行贷款的职工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见附表),签订《委托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昆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二、提供材料
1、借款合同(协议)。带原件备查,另提供有借款人姓名、帐号、借款用途、签字盖章页复印件1份。
2、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
3、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还需提供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一户家庭中如有多人需办理同一笔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
2、需要变更委托事项的,变更人应凭《委托协议》、身份证、公积金卡、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等到原业务受理处办理手续。
3、需要终止委托的,委托方所有成员应当凭《委托协议》、公积金卡、身份证、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原业务受理处办理手续。
农行个贷中心-前进中路246号-57539101
公积金服务大厅-前进东路586号-57576190
1、公积金中心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公积金,但这时资金并不能马上就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资金和交换清单需通过您的公积金缴存银行、贷款银行的核对和传递后,在5个工作日后资金才能划转到您的银行帐户中。
2、您可以在每月18日的五个工作日后,向贷款银行查询个人银行帐户的资金到帐和余额情况。如银行帐户资金不足于还贷时,请及时存入资金,以免产生逾期。
3、您需要关注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确切日期,或向公积金缴存银行查询公积金帐户的缴存和提取情况,单位如在18日(含)以后缴存公积金造成您的公积金帐户资金不足时,则可能当月不能有效提取您的公积金。
4、您的公积金帐户留存额在1000元以上的,方可操作还贷委托提取;留存额不足1000元的,则暂停操作。
5、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办理公积金转移、委托变更、终止等手续请尽量不要在18日办理,否则电脑系统可能来不及处理您的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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