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什么是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有什么区别
来源:整理 编辑:五合装修 2023-05-26 04: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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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有什么区别
预告登记多用在房地产开发一块,比如开发商建好商品房后,购买对象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可以去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提前将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
2,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效力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说明,针对出卖人又处分该不动产的,预告登记人可以主张债权和物权的双重保护,既可以对出卖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返还房屋。
3,什么叫做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制度很好地避免了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买卖过程中出现的“一房两卖”的现象。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或者不动产时,为保证将来能够拥有这套房子或者不动产的物权,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所购房屋的预告登记,这样在登记机关就留下购买人的相关资料,开发商或者其他部门在未经购买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不能再把该房卖给第三人。当完成预告登记后,买卖双方成为一种准物权关系,只有完成房屋的实际登记,准物权才能转化成现实物权。
4,什么是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是指为保障合同将来履行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这种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特殊类型。其他的不动产登记都是对现实的不动产物权进行登记,而预告登记所登记的,不是不动产物权,而是目的在于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效力,也就是说,进行了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的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的效力,这样,所登记的请求权就得到了保护。
5,房屋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物权法原文是: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条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因此只要你的房屋没有买卖,就应该不会涉及预告登记.这对你而言无利好和利坏.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房屋登记的类型是由法律来确定的。预告登记则是由《物权法》确定的一种登记类型。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将来实现物权,防止不法商人一房两卖,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充分体现了法律保护弱者的精神。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损害。若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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