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的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大业美家的家装保修期是2年,防水保修期是5年。由于四季气候的不同,室内的温度、温度、供暖、停暖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家装方面的问题一般会在施工一年左右都会暴露出来。

装修的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2,质保期与保修期

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产品的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质保期与保修期

3,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其他有关规定: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3.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五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 装修工程为2年;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4,工程保修期 问题

2、保修的范围和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期限为: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如:对有地下室的工程其地下室的防渗漏,保修期规定为5年。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的内容和要求 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送《建筑安装工程保修证书》。保修证书虽然没有一定的统一格式,但一般大致有以下主要内容组成:①工程概况,房屋使用管理要求;②保修范围和内容;③保修时间;④保修说明;⑤保修情况记录;⑥保修单位(即施工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等。 保修期间内,建设单位或用户发现房屋的使用功能出现问题,是由施工质量而影响使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的有关保修部门,说明情况,要求派人前往检查修理。施工单位必须尽快地派人检查,并会同建设单位共同作出鉴定,提出修理方案,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修理。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到现场检查情况,在规定的保修时间内予以修理。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产权人应立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修理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修理。保修项目修理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在保修证书的“保修记录”栏内做好记录,并经建设单位验收签字认可后,才能算是修理工作完成。 二、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含义 保修费用是指在保修期内,针对保修范围内所发生的维修、返工等各项费用,保修费用应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保修费用的计算一般参考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的确定程序和方法计取。保修费用不同于承包合同中所指的质量保修金(工程造价的5%),当保修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时,保修费用就从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中支出,它的金额可能小于保修金,又有可能大于保修金。而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归还。 2、保修费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保修费的处理,必须根据修理项目的性质,内容及修理等多种因素的实际情况,各方按责任承担相关的保修费用。一般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处理费用问题。常规的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出现了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问题,施工单位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2)因设计方面的原因,出现了质量和使用功能上的问题,由设计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理,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再经建设单位付给施工方。 (3)因建筑材料设备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和使用上的问题,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问题,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5)因自然灾害和社会条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6)在保修期间,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受损者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责任者不仅要做好修理工作,而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国家所确定的重要法规制度,它不仅能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意识,而且对保护建设方或用户的合法权益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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