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配套建设费指的是甚么

就是要孝敬各个方面的那部份提留

城市配套建设费指的是甚么

2,什么是城建配套费

日前市政府就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强调,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减、免、缓缴事项必须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决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决定。越权作出的减、免、缓缴配套费的承诺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和后果由越权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 我市于去年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各类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自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工作逐步进入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 市政府在通知中指出,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主体的通知》的规定,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市建委统一征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征收。

什么是城建配套费

3,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市政配套费

原发布者:李志荣317什么是市政设施配套费?什么市政设施配套费?Array相关概念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含 附属设施)所开征的费用。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含风景名胜区)进行新建、扩建项目的一切建筑物和构筑物、土木工程的单位或个人,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属于减免对象的以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Array收取部门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城区内:市配套办Array主城区外的配套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Array收取标准(以重庆为例)(一)主城区Ⅰ档范围内(面积约 2737 平方公里)城市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90 元计征; 主城区Ⅱ档范围内(面积约 2736 平方公里)城市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50 元计征。Array(二)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村民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利用自用宅基地修建、改建自用住房 的,以每人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Array(三)主城区以外的地区,其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Array概述一、建设项目业主应当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手续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申报缴纳配套费。Array建设项目拟分期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内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包括:城市供水、城市排水管道设施、公交、市政设施,城市环卫设施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二是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一)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收费范围、标准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收费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及扩建的新增面积部分或原属于减免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改变用途的,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 (二)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收取范围和标准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收取范围:在城市建设的建筑项目。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民宅每平方米收取1元,其他建筑每平方米收取2元。市政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等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所开征的费用,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

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市政配套费

4,济南市城市综合配套费是什么

1.“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这是刚刚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3.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费(供水及排水管网、供气管网、热源管网、综合布线管网的建设)。4.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征收,收缴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5.《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指出,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符合规定应减、免、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后作出决定。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这是刚刚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财政性资金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费(供水及排水管网、供气管网、热源管网、综合布线管网的建设)。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征收,收缴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指出,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对符合规定应减、免、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后作出决定。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每平方米246元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收费标准按所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计收,每平方米246元。其中城市建设配套费92元(路桥82元、环卫5元、绿化5元),管网建设费154元(包含热源78元、供水26元、燃气20元、排水20元、综合布线10元)。 城市建设配套费应当一次性缴清。建设开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项目,一次性缴费确有困难的,在缴足应缴费总额50%的前提下,可以对应建设工期分期缴纳,并签订缓缴合同,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半;未按期交纳的除补交外,另加收5%的滞纳金。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凡未按规定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和施工许可证。 免、减、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有规定 《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驻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技校和幼儿园的教学设施;驻济部队的军事设施;养老院、社会福利设施、社会公益性设施;享受免收“三税”残疾人员生产、生活设施,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驻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技校和幼儿园的住宅、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设施减半征收;非营利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施减半征收。 项目建设中水、热、气中某项配套不能实现,可暂缓缴纳相应的配套费,待该配套设施到位后再予以缴纳。 《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享受减免政策,建成后擅自改变原批准建设用途的建设项目,须补交已减免费用,并加收差额10%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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