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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监理机构是什么意思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称为“某项目监理部”、“监理公司分部”、“监理公司分处”、公路水运工程和水利工程称“某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某标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等。项目监理机构是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的。

项目监理机构是什么意思

2,公路工程监理机构是指

公路工程监理机构是指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而按合同项目设立的临时组织机构。1、一级监理机构——只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由其直接管理现场,适用于工程较集中的特大桥、隧道等。2、二级监理机构——设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适用于省、 市以内的一条公路项目。3、三级监理机构——在总监办和驻地办之间设置项目监理部。适用于当工程项目为两 个以上独立工程项目或跨省、区的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完成每项工作都有其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监理组织机构中选择使用监理人员应通过考查他们的学历与经历,了解他的知识、经验、能力、兴趣。使每一个监理人员能够做到他现有或可能有的才能与其工作职务上的要求相适应,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计必须将效率原则放在重要地位。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工作要求选择最适宜的结构形式,实行最有效的内部协调,使监理工作高效而正确,减少重复和扯皮,并且具有灵活的应变能力。监理组织形式:1、直线监理组织形式这种模式自上而下实行垂直领导,不设职能机构,可设职能人员协助主管工作人员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履行项目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对建设单位负责,并领导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的任务是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分别进行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环保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工作。2、职能监理组织形式职能制组织结构最早是泰罗提出来的,其优点是依据管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专业管理部门,各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下级行使管理职责,提高了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适应日益大型化和复杂化的管理的需要。

公路工程监理机构是指

3,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构成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成,随着项目的监理阶段而异:A.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B.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督员、合同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基本原则(1)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配备,要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前提。(3)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结构应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型工程的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至少具有初级职称并经过监理培训。(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应搭配适当,注意老、中、青的搭配。(5)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至少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6)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需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7)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后,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lo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要通知建设单位。3、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区别主要在于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岗位责任的签字权,而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4)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计划、延长工期的申请;(15)签发工程的停工令和复工令;(16)对承包单位违规、违约行为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承包单位限期改正;(17)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主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令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执行。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与权力,对于重大的决策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后再执行;(3)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助手,还应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各项日常工作;(4)定期或不定期地(如突然发生重大事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项目监理的各方面情况;(5)每日填写监理人员监理日记及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写监理人员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4、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核实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劳动力(分工种)及管理人员,主要材料投入和主要机械设备投入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担任工程重要部位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4)参加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并做好记录;(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6)按照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7)督促承包单位报送监理报表,并检验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陛;(8)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消防、环境、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9)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监理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积极发现问题反映情况;(10)填写监理人员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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