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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http://www.zgbaw.com/Html/xxnews/20081/2008118110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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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在需要申领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动用吗

合理,这个本来就是法律所规定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造成外墙漏水之原因有因结构问题而造成之龟裂漏水、外墙层间接头不良而造成之漏水、 外露梁接头处理不当而造成之漏水、 因填充不实而造成之漏水──如蜂窝、螺丝孔、模板屑挖 除不确定、窗边 缝 不扎实等等、墙面设计不良而造成铝窗、冷气窗门口部位之八字型剪力裂缝漏水、因填缝不良而造成之漏水。外墙是共公部分,可以动用维修基金,但是得同栋楼大多数的业主签字同意才可以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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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平方交多少维修基金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扩展资料:房屋维修基金应使用用于房屋质保期满后对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件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建筑主体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公共场所是指室外墙面、门厅、楼梯、走廊通道;公共设施和设备,是指房屋及其配套区域内业主拥有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等公共设施和设备。房屋交付前,业主应当缴纳房屋维修费用。一期专项房屋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专项房屋维修资金账户,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委托的房屋维修专项资金存入房屋维修专项资金账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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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合同中没有约定房屋维修资金一定要我们交吗2公摊面各开发

开发商交房提出条件: 1、交纳余款。2、缴纳房屋维修基金。3、交纳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4、交纳一年物业费用。我们查阅了相关的资料,1、《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第八条规定“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说明,并将该内容约定为合同条款。对房价中已包含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再向购房人另行收取。未售出的物业专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交存。”《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与商品房销售有关的价格和收费,应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未在合同中约定的不得向购房者收取”。 开发商在购房时从未向购房人说明,也未在合同中注明有房屋维修资金内容,我们认为房价中已包含该款项。3、发商未能向购房人提供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的具体内容,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不给钥匙,不给开发票。
文号-烟房〔2008〕56号录入时间2008-11-20文件题名-关于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责任者(发文单位)-烟台市房管局正文关于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烟台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烟政发[2006]67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略一部分七、预售商品住宅,应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计价结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商品房,其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明确每套或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的价格,并明确表述分摊的公有共用面积不在计价范围之内。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其销售合同中应明确表述每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公有公用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并对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作出约定。八、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建设用地用于抵押或典当;已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或典当的,需经抵押权(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后,房产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九、商品房预售应采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实行编号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受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义务准确地向买受人解释合同条款含义,有义务给予买受人阅读、理解合同内容的时间,有义务与买受人充分讨论合同条款的选择和取舍,有义务告知买受人签约的期限及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得利用合同欺瞒等手段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定后,买卖双方应在一个月内向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至房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前,买卖双方不得共同或者单方就该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再行转让。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收取的商品房预售首付款、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等所有售房资金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按批准的预售项目逐项目单独监管,专款专项用于该预售项目建设上。禁止违规操作,逃避监管行为的发生。十一、对不按本规定按期开盘销售商品房、未实行公示、不按规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或未按规定签定合同以及未履行合同备案义务、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等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查处外,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媒体公开曝光。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在住宅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中使用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扩展资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含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二、适用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三、缴纳标准: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维修资金就是房屋的养老金,你的房子过了质保期后如果发生需要维修的问题就可能要用维修资金,而这些问题要涉及很多个住户,所以要建立一个维修资金。至于合不合算这个没法说,因为你必须交否则办不出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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