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社保所纳税补贴怎么补助
来源:整理 编辑:五合装修 2023-12-26 12: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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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所纳税补贴怎么补助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税。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个人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税。”纳税服务司还介绍。
2,我市下岗职工享受社保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2007年底之前,女年满40岁,男年满50岁)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保的,按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2/3给予社保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可按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1/2给予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2006年底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确有困难且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大龄特困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逐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凡“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中,因经济困难而中断社保的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一年内接续社保的,免缴社保费滞纳金。
3,哪些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劳动政策答疑
?恢?滥芊裆炅焐绫2固?>菔±投?U咸?ぷ魅嗽苯樯埽?钚碌脑倬鸵嫡?吖娑ǎ?韵氯?嗳嗽焙偷ノ豢上硎苌绫2固?憾愿骼嗌堂称笠怠⒎?裥推笠担ü?蚁拗频男幸党?猓?⑿略龈谖恍抡杏贸衷倬鸵涤呕葜と嗽保?⒂胫?┒?后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的企业(单位),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对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谓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开发的岗位、社区公共服务岗位以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岗位等。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按单位应为所录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就业援助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同时,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援助对象,还可以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丁玥 崔晶晶)
4,4050是什么政策
一般而言,我们现在说的“4050社保补贴”是指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是政府针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女性年满16—50周岁,男性年满16—6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就业援助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社保的均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社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实现灵活就业;(3)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4)缴纳了社会保险;(5)个人向社区提出申请。 “4050”社保补贴标准 中国社保网专家介绍,通常,“4050”社保补贴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社保补贴金额为申请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额的2/3,具体标准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享受时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所以,因故未享受满规定期限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请享受剩余期限的补贴。 4050社保补贴如何办理? 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5,哪些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每个地方不一样,下面是厦门的,你参考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二、灵活就业认定办理 (一)认定条件 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 (二)申请材料 1、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2、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 3、申请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 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由工作站提供《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认真填写并签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工作站审核。工作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公示》上并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后未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认定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送区就业管理机构核准。 3、区就业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联网打印就业记录。 (四)复核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逐一复核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工作站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并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三)补贴期限 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办程序 1、首次办理应提供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上季度缴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③具有银联标识的本人银行卡卡号。 申请补贴人员如银行卡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 2、办理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开始建账,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区就业管理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汇总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核实后,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款项划入申请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三口之家,妻子退休,女儿无职业,本人失业。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吗?
6,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在上海女性年满40、男性年满45周岁,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个地方不一样,下面是厦门的,你参考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二、灵活就业认定办理 (一)认定条件 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 (二)申请材料 1、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2、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 3、申请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 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由工作站提供《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认真填写并签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工作站审核。工作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公示》上并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后未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认定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送区就业管理机构核准。 3、区就业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联网打印就业记录。 (四)复核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逐一复核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工作站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并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三)补贴期限 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办程序 1、首次办理应提供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上季度缴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③具有银联标识的本人银行卡卡号。 申请补贴人员如银行卡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 2、办理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开始建账,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区就业管理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汇总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核实后,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款项划入申请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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